快商业速递:2026 年 4 月 10 日,海关总署发布消息,自今年 1 月 1 日起,智能仿生机器人等产品新增税号,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等产品降低进口关税,海关持续优化进出口税收政策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税收政策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举措: ·
新增税号:为智能仿生机器人增列专属税号 8479.8970,明确出口申报标准,为海外进口商提供参考,助力我国机器人产品走出国门 ·
降低关税:对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等产品降低进口关税,降低新能源产业生产成本 ·
差异化合格评定:支持区内企业开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先进材料、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企业进口的有关设备、试剂、耗材,根据国家法定检验要求实施差异化合格评定 企业案例: 2026 年 1 月 12 日,智元创新(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出口 3 台人形机器人,依据新赋予的专属税号,在慕尼黑发布全系列产品矩阵,成功进入德国市场。企业表示,智能仿生机器人新增税号,帮助他们明确了出口申报标准,对行业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6-04-10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人工智能、新能源、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 核心标签:新质生产力 进出口税收 智能机器人 新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