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2026 年 4 月 14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在税收政策方面推出多项优化措施,进一步提升综合保税区政策集成优势。 税收政策优化要点: ·
保税维修税收优惠:允许国内加工制造的出口产品及其零配件自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维修后复运出境,享受保税政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
再制造税收支持:拓展综合保税区 "两头在外" 保税再制造产品范围,区内企业开展再制造业务进口的料件享受保税政策 ·
生物医药研发税收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区外生物医药研发企业,试点赋予综合保税区海关注册编码,进口用于研发的料件免于提交许可证件,实施保税监管,可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 ·
出口转内销税收便利:对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综合保税区出口转内销产品,减免认证费用、简化认证程序,减少重复检测认证 企业受益分析: ·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的税收成本大幅降低 ·
区外生物医药研发企业也可享受保税政策便利,降低研发成本 ·
出口转内销更加便捷,帮助企业更好地开拓国内市场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发布时间:2026-04-14 适用区域:全国所有综合保税区 适用行业:加工制造、保税维修、生物医药、跨境电商 核心标签:综合保税区 税收优惠 保税维修 再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