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 2026 年 2 月 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涉农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 2026 年度涉农中小微企业税收支持政策。 核心优惠: 1.
增值税免征: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蔬菜、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
企业所得税减免:从事蔬菜、谷物、水果种植,牲畜、家禽饲养,农产品初加工、林产品采集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用范围:涉农中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全国通用。 执行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全年有效。 发布机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02-06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资经营、农村电商 核心标签:税收优惠 涉农税收 增值税免征 企业所得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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