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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商业速递:9月财政部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阶段性减免政策延续,在职职工人数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残保金免征,是很多商贸、服务、小型加工厂容易忽略的减负项。 判定核心口径:按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以个税申报、社保参保人员为准;劳务派遣人员计入派遣单位人数,用工单位不计入。达到免征门槛,直接在申报系统选择免征,不用额外提交纸质材料。 没有达到免征门槛的企业,实行分档减缴;如果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可直接免缴残保金,还可以叠加残疾人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 重点误区:法人、股东如果正常缴纳社保,计入在职人数;临时短期劳务、不缴纳社保的兼职人员,不计入残保金核算人数。每年集中申报周期内,登录电子税务局残保金模块填报,系统自动计算减免额度,核对人数无误再提交。 发布机构:财政部、税务总局、残联 发布时间:2026-09-09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全行业小微企业 核心标签:残保金减免、小微企业、在职人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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