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快商业!国内首个聚焦中小微生意人的「新商业短资讯 + 轻决策服务」平台,快商业,让生意决策更简单!
热点动态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优惠延续,客运、网约车平台、县域班车小微主体适用
    VIEW CONTENTS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优惠延续,客运、网约车平台、县域班车小微主体适用

    2026-11-8 09:58| 发布者: mtwork| 查看: 25246| 评论: 0

    快商业速递: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优惠延续执行,县域客运班车、农村客运、合规网约车运营、短途轮渡小微经营主体,均可享受增值税减免。

    优惠覆盖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服务。注意:货物运输、整车货运物流不在本优惠范围,客运和货运业务需要分开核算收入,不能混在一起申报。

    财务处理要点:享受免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做进项转出;如果客户索要增值税专票,选择放弃对应笔次免税,单独计税开票。建议分开两套台账,区分客运免税收入和应税货运收入。

    很多县域客运个体户、小型客运公司容易忽略这条政策,每月申报时可以在增值税申报表对应栏次勾选优惠。留存运营线路许可、车辆营运证、排班记录备查,以备税务核查。

    发布机构: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09-07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县域客运、农村班车、网约车运营企业

    核心标签:客运增值税优惠、公共交通、班车服务

         

     免责声明:本文为商业资讯,信息仅供参考,用户如将用之消费行为,快商业敬告用户需审慎决定。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Copyright   ©2015-2026  快商业  Powered by©Discuz!  技术支持:DAOJIAN     ( 粤ICP备19068152号-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