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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商业速递: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发布执行通知,落实“十五五”期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消防救援装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免税装备范围:按照《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免税目录》执行,涵盖消防车辆、救援器材、防护装备、侦检设备、通信指挥装备等大类。具体包括举高消防车、特种救援车、生命探测仪、破拆工具、防护服装等装备品类。目录将根据消防救援需求动态调整。 适用主体: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支队级以上(含)单位。进口单位需凭国家消防救援局出具的《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确认表》,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办理流程:进口前提交申请→海关审核出具《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报关时凭通知书享受免税。海关开通消防救援装备通关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核、优先验放,保障应急装备快速通关。 政策将有效降低消防救援装备采购成本,加快先进装备引进,提升国家应急救援能力。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6-08-02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消防救援、应急装备、安防设备 核心标签:消防装备 进口免税 应急救援 十五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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