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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商业速递: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执行,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8月海关数据显示,今年已有超5000家跨境电商企业享受该政策,累计退运货物货值超25亿元。 政策核心内容:在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的商品,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已征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退货规定执行。 适用条件:商品需保持原状,未经使用、加工;退运需在规定时限内;需提供原出口报关单、退运协议、退货说明等单证。1210保税出口模式商品,需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出区离境之日起计算时限。 海关已优化退运通关流程,开通跨境电商退运专用通道,实行“提前申报、快速验放”。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受益最为明显,单票退运成本平均降低40%-60%,有效解决跨境卖家退货难、退货贵的痛点。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6-08-04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物流仓储 核心标签:跨境电商 出口退运 免税政策 逆向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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