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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商业速递:《海关对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进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0日起施行,8月海关总署发布实施进展,已有超200家科创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累计免税进口货值超30亿元。 免税政策核心:登记注册在合作区海关监管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自用的《免税科研货物清单》内科研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家禁止进口、明确不予免税的商品除外。 适用范围: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试转化等科研活动的设备、试剂、耗材、样机等。覆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重点发展领域。企业需经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纳入科研活动管理名录。 通关便利措施:实行“清单管理+信用监管”模式,信用良好企业可享受提前申报、汇总纳税、查验绿色通道等便利。深港两地海关实施“一地两检”“跨境一锁”监管创新,科研物料通关时效提升70%。 政策叠加深圳本地研发补贴,企业科研设备进口综合成本降低40%以上,对吸引港澳科研机构落地、促进深港科技协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6-08-05 适用区域: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适用行业: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材料 核心标签:河套合作区 进口免税 科创政策 深港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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