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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商业速递:2026 年 7 月起执行的预缴税收新政,为有研发投入的中小微企业带来现金流利好。以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仅能在年度汇算清缴享受,新政允许企业在 7 月季度预缴时,直接申报抵扣 2026 上半年全部研发支出,提前兑现税收红利。 只要企业设立规范研发台账,留存设备采购、人员薪酬、试验耗材相关凭证,即可完成申报。小型微利企业叠加 5% 所得税实际税负优惠,能够实现双重减负。需要注意,资本化研发支出暂时不适用本次预缴扣除政策,企业需要区分费用化与资本化项目。 服务业、纯贸易类企业无自主研发项目无法享受政策;委托外部机构研发,仅按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抵扣基数。建议企业在 7 月 15 日申报截止前梳理凭证,同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核对资料,避免填报失误错失优惠。合规用好政策,能够有效减少企业预缴阶段资金占用。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装备制造、软件开发、新材料、生物医药 核心标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小微企业 预缴申报 税费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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