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5 月 8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政策公告》(2026 年第 8 号),明确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采购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国产设备,可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 适用范围: 1.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
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3.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 适用设备:分析仪器、试验设备、专用软件、中试设备等,具体以《科技创新进口免税清单 (国产设备版)》为准。2026 年新增条款明确:国产设备定义放宽,包含外资品牌在国内生产的设备 (需提供原产地证明)。 操作方式:按月申报退税,不再需要年度汇算清缴后统一办理。企业在采购国产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此项政策将大幅降低企业研发成本,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发布机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05-08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所有行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核心标签:国产设备退税 企业技术中心 增值税优惠 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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