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跨境电商四大主流模式项下出口退运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优惠政策。以下是详细的申领指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一、申领条件 1.
商品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 1210、9610、9710、9810 项下申报出口 2.
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 6 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 3.
商品不含食品类 4.
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可申请退还 二、所需材料 1.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免税申请表》 2.
出口货物报关单 3.
退运货物进口报关单 4.
出口发票 5.
证明商品原状退运的相关材料 6.
海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企业在货物退运进境前,向主管海关提交免税申请及相关材料 2.
主管海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免税证明》 3.
企业凭《免税证明》向海关办理退运货物进口申报手续,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4.
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企业可凭相关材料向海关申请退税 四、注意事项 1.
退运商品必须是原状退运,不得经过加工、改装 2.
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商品,需先补缴已退税款 3.
企业应妥善保管相关单证,以备海关核查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6-04-07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跨境电商、外贸出口 核心标签:跨境电商 出口退运 免税申领 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