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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联合三部门发布种子种源进口免税新政,持续 5 年,农业企业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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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联合三部门发布种子种源进口免税新政,持续 5 年,农业企业直接受益

    2026-4-29 10:16| 发布者: mtwork| 查看: 819| 评论: 0

    快商业速递:2026 4 13 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 "十五五" 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 2026 1 1 日至 2030 12 31 日,对符合条件的进口种子种源、军警用工作犬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政策核心要点

    ·    免税范围:包括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以及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

    ·    适用主体: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植物园、专业动植物保护单位、养殖场、种植园等

    ·    动态调整:免税商品清单将由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农林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企业利好

    ·    直接降低农业企业引进优质良种的成本,预计单家企业每年可节省进口税费 10-50 万元

    ·    支持我国农业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    军警用工作犬进口也纳入免税范围,助力公共安全事业发展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04-13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科研院所

    核心标签:种子种源 进口免税 农业补贴 十五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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