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 2026 年 3 月 16 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 "十五五" 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广交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核心优惠: 1.
三税全免:对广交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
免税额度: o
展期内销售的单件展品价格不超过 1 万美元的,全额免税; o
单件展品价格超过 1 万美元的,对超出部分照章征税; o
每个展商年度免税销售总额不超过 100 万美元; 3.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春、秋两季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包括展品样品、展示品等。 执行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政策有效期 5 年。 享受方式:展商通过广交会组委会向海关办理免税手续,展品销售后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发布机构: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03-16 适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适用行业:外贸进出口、会展业、跨境电商 核心标签:税收优惠 进口税收减免 广交会 关税免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