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 2026 年 3 月 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延续二手车经销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助力二手车流通行业中小微企业发展。 核心优惠: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继续减按 0.5%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较原 3% 的法定征收率,税负降低 83%,大幅降低二手车经销企业税收成本。 适用范围: 1.
适用于所有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2.
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的车辆,包括乘用车、商用车; 3.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 0.5%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执行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政策有效期 2 年。 享受方式:纳税人申报时直接填报享受优惠,无需事前备案,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发布机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03-06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二手车经销、二手车交易、汽车流通行业 核心标签:税收优惠 增值税减免 二手车经销 汽车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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