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商务部、住建部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政策执行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持续降低社区家庭服务类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助力民生服务行业发展。公告明确,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取得的相关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 计入收入总额,直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同时政策明确,对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机构自有或承租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用于相关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优惠,留存备案回执、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备查即可,无需事前审批。 发布机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时间:2026-01-20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养老服务、托育服务、家政服务行业 核心标签:税收优惠 社区服务 税费减免 养老托育 家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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