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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商业速递: 针对科创孵化载体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三重免征优惠,税务部门明确了具体申报享受流程,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无需事前审批,自行申报即可享受红利,操作简便。 资质要求:需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资质认定文件在有效期内;孵化服务对象为在孵企业,服务范围符合政策规定的五大类。 申报方式:增值税在纳税申报时,将孵化服务收入填入免税销售额栏次;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财产行为税申报时,选择对应减免性质代码,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全程线上申报即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留存备查资料:需留存孵化载体资质认定文件、房产土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孵化服务协议、收入明细、在孵企业名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配合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政策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符合条件的载体可在每个申报期正常享受,新认定的载体自认定次月起开始享受优惠。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08-19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科创服务、孵化器、众创空间 核心标签:税收优惠 申报指引 科创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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