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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商业速递: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免税政策落地以来,不少企业因材料准备不全、申报流程不熟导致申请被驳回。结合 7 月全国统一执行细则,整理完整申报指南供企业参考。 必备申报材料共四类:一是原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需对应 1210、9610、9710、9810 四类监管代码;二是退运进口报关单,备注栏注明 "跨境电商退运免税";三是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 / 未退税证明》,已办理退税的必须先补缴税款;四是退运商品原状证明材料,包括退运协议、海外仓出库记录、物流轨迹等,证明商品未经过加工改装。 办理流程分为三步:第一步,退运货物到港前,提前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补税 / 未退税证明;第二步,货物进境申报时,按规定监管方式申报并提交免税申请;第三步,海关审核通过后办理免税放行。特别提醒:食品类商品不适用该政策;退运必须在出口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仅限滞销、退货原因,其他原因退运不享受免税。建议企业建立退运商品专项台账,留存全链路凭证备查。 发布机构: 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 2026-07-18 适用区域: 全国 适用行业: 跨境电商、外贸出口、报关服务 核心标签: 退运免税 申报指南 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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