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5 月 4 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升级,5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 补贴标准: 1.
报废更新补贴:报废 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的汽油车、2015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的柴油车或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的新能源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价 12% 补贴 (最高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按
10% 补贴 (最高 1.5 万元)。 2.
置换更新补贴:转让 2025 年 1 月 8 日前注册的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价 8% 补贴 (最高 1.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按 6% 补贴 (最高 1 万元)。 叠加优惠: 1.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半:执行时间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单辆车减税额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2.
地方补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配套补贴政策,部分地区最高补贴 1.3 万元。 叠加所有优惠后,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可享受 4.8 万元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消费者个人账户,在购车时自动抵扣。 发布机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2026-05-04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汽车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 核心标签:新能源汽车 以旧换新补贴 购置税减半 汽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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