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 2026 年 3 月 1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债券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境外发行债券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核心优惠: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在境外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意义: 1.
进一步吸引境外资金投资我国债券市场,拓宽我国政府债券融资渠道; 2.
降低我国政府债券融资成本,支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 3.
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中央银行、货币当局、主权财富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享受方式: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享受免税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无需事前备案。 发布机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03-16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金融业、债券市场、银行业 核心标签:税收优惠 增值税免征 境外投资 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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