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 2026 年 3 月 13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力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降成本、促融资、拓市场、助创新、优服务五大方面,推出 17 条实打实的惠企举措福建省人民政府。 核心利好: 1.
降低经营成本:初创 3 年内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按每人最高 1000 元、总额最高 5 万元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 1 万元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融资强力支持:每年设立200 亿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给予年化 1% 的贷款贴息;力争到 2028 年末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突破 1.78 万亿元,每年新增 “首贷户” 不少于 1 万户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创新奖励加码:对首次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奖励;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按销售额 5% 给予奖励,最高 300 万元;对
“创客中国” 大赛获奖项目,最高奖励 100 万元福建省人民政府。 执行期限: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6-03-13 适用区域:福建省全省 适用行业:全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核心标签:区域政策 福建政策 中小微扶持 专精特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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