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商业速递: 2026 年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已提至 120%,本文梳理全流程申报实操指南,企业可直接对照办理。 一、核心政策回顾 1.
除负面清单行业外,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实际发生额的 12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的 220% 在税前摊销; 2.
执行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3.
负面清单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4.
人员人工费用;2. 直接投入费用;3. 折旧费用;4.
无形资产摊销;5.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 其他相关费用(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 三、申报操作流程 5.
享受方式: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无需事前备案、审批; 6.
申报时间: o
预缴申报:每年 10 月份预缴申报第 3 季度(按季预缴)或 9 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o
汇算清缴:年度终了后 5 个月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核算享受全年优惠。 7.
填报规则:预缴申报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中填写优惠金额;汇算清缴时,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填写相关数据,同步填报《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四、关键提示 8.
企业需留存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研发费用明细账、研发人员名单、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留存期限 10 年; 9.
亏损企业也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亏损额可按规定结转以后年度弥补; 10. 同时符合多项研发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发布机构:快商业政策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28 适用区域:全国 适用行业:除负面清单外的全行业中小微企业,重点覆盖科创、制造、研发类企业 核心标签:政策申领指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 申报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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